学习研究

我以本文向大家介绍绵阳律师业的简要情况以及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期党委、政府,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支持绵阳律师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绵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绵阳律师业始于民国时期,至解放时登录挂牌从事律师业务的仅有7人。解放后到1956年,当时的绵阳县成立了法律顾问处,配备专人从事律师业务。1957年秋开始的“反右”运动,把律师为被告人辩护斥为“丧失阶级立场,为阶级敌人鸣冤叫屈”等等,而受到批斗,多数律师被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刚刚建立起来的律师机构全部关闭,直到1980年绵阳才重新恢复律师业。至2007年底,全市已有律师事务所28家,执业律师346人,法律援助律师14人,公职律师8人,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富有朝气、充满活力的力量。

近几年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律师队伍中先后开展了“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坚定政治信念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规范律师事务所建设”和“律师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等专项活动。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各种培训和业内交流,律师的业务素质结构进一步优化, 95%达到本科以上学历(45岁以下100%),博士、硕士、研修班结业达15%,财会专业、英语专业、工商管理专业等复合型人才有所增加,律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随着律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普遍提高,律师的服务领域也得到拓展,不但传统的诉讼业务稳中有涨,非诉讼业务也有长足发展,并开始涉足国际业务。在招商引资、金融证券、资产重组、国际贸易、国际投资、政府采购等新型业务领域逐渐有律师的参与。近三年来,律师业务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698家,代理刑事诉讼案件2294件、民事诉讼案件3615件、经济诉讼案件3014件、行政诉讼案件16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632件。以2005年前三年综合数据为例,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数增长7.4个百分点,办理案件数增长10.7个百分点,非诉讼法律事务数增长22.8个百分点。去年以来,律师积极介入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建设项目、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建设项目、九洲软件园二期工程项目、成绵峨铁路城际客运专线项目、华晨集团的汽车整车项目谈判、华瑞公司汽车整车项目谈判、中金黄金公司老鹰坪金矿开发、川汇公司开发水电站项目、启明星磷化工有限公司治污项目等我市重点工程和项目,提供了相关的法律服务。

在其他社会事务方面,律师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目前,我市律师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74家,13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组成员,7名律师担任公检法部门行风监督员或者执法监督员。为党委科学决策、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二是积极参与议政。3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4名律师担任区(市)政协委员。在任职期间提出提案14件,涉及司法、行政执法、城市建设、“三农”问题、社会治安、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等方面。其中,《关于解决律师会见被告难问题,保证律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建议》、《依法追究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刑事责任,建立健全相关保护、保密制度的提案》、《关于解决法律援助经费、机构和人员的提案》、《涪城区法院把部分审判权下放给部分法官个人的作法应予纠正的提案》等,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参与执法检查、监督、视察和调研活动18次,如《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准备工作的视察,“两所一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建设的视察,法院、检察院、公安队伍建设的视察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调研,企业股份制改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培训、教育现状情况的调研,建设科技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残疾人保障、福利儿童保障情况的调研等。三是参与立法调研活动。先后为司法部组织的《律师法》修订调研、《物权法》立法调研,省税务局关于律师税赋情况调研,市“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和医疗体制改革研讨等,提出立法建议,撰写研讨文章。

在传播法律文化方面,律师更是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每年的法制宣传日、消费者权益日、妇女权益保障日、助残日、禁毒日以及市总工会发起的“现身说法,律师送法进企业”、市教委、团市委组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律师送法进校园”、省司法厅厅发起的“在押犯罪人帮教,律师送法进监所”等活动,律师都积极参加。近三年来,有律师237人次上街头、进社区、进学校、进“高墙”进行法制宣传活动,联系社区47个,接待咨询1546人次,散发宣传资料5300余份,讲授法制课42场次。在2006年开始的“律师奉献进千村”活动中,律师事务所联系村(社)45个,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招商引资、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建设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为乡镇、村(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受到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的好评。

尤其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努力实现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一是在实务工作中有大局意识,如普尔斯马特破产案件处理、科委立交桥拆迁论证、西山公园农民工维权、江油交通事故赔偿突发事件、北川原建筑公司集团诉讼、香港东禾公司诉四川高速公路开发公司等,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都能从大局着眼,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和谐稳定。二是积极参与信访工作,近三年来,12家律师事务所53名律师参加了信访接待和信访咨询服务工作,提供信访法律咨询220余人次,既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又为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发挥了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减压阀”作用;三是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近三年来,全市执业律师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80件,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0余件,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公民给予了关爱和帮助。四是踊跃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三年间,全市律师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支援灾区等社会公益行动,提供社会捐助10.3万元,充分展示了律师行业关爱民众、反哺社会的拳拳爱心。

在回顾律师业发展历程,展示律师工作成绩,肯定律师工作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突出作用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绵阳律师业的发展与“川B”的地位还不相符合,与近邻德阳相比就有一定差距。影响绵阳律师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律师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在现代文明社会,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的最终的价值取向都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但由于传统的“官本位”意识的影响,律师职业被简单地看作“商业化的中介服务职业体”。当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权利被侵害时,往往是投诉无门,加之制度上既缺乏对律师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也缺乏对“官员”职权的有效监督,律师的“话语权”缺少表达的适当平台。客观上助长了“潜规则”的存在和蔓延,即使正当的权利也要通过非正当的途径去获得;

二是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还不强,尤其是有的领导干部和政府部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观念上和行为模式上还在沿袭过去“人治”的做法。一味讲求“有为”,往往导致行政权越位、错位,甚至“膨胀”,而轻视法治的调整,不自觉地破坏了法律所维护的管理秩序。在这样一种意识环境下,政府不可能有法律服务的需求,既便是一些政府的经济活动(包括政府采购)也不可能有律师的介入。当与外企洽谈经济合作项目时,人家的谈判人员主要是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等,而我们基本都是官员或者企业老板,其结果可想而知。德阳市政府几年前就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成都市政府也是如此。我们曾经去取经、去学习,回来没有合适的土地去培植。

三是律师参政议政的渠道还不畅,律师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的独特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律师从事的法律实务工作,接触不同的社会层面和社会群体,既了解社情民意,又能从法律的高度去认识,应当说具有较高的参政议政的实践基础和自身素质。但由于律师行业还未作为一个“界别”,参政议政的机率还少。20多年来,仅有一名律师曾担任涪城区人大代表两年,律师担任政协委员也都是因民主党派身份而受到党派推荐。从曾经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履职情况看,他们的独特作用是显见的。

为了更好地推动律师事业的发展,为绵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和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有必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建议:

1、建立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的投诉制度,在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明确受理律师投诉的部门,受理律师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时的投诉。把它作为公、检、法机关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2、拓展政务法律服务领域,为政府的法律需求提供充分的资源和有效保障,协助政府依法行政。建议市政府带头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科学准确决策和依法行政服务。政府部门也应根据职能范围和法律需求聘请律师担任顾问。政府的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建设也应有律师参与,应提供法律咨询、作出论证意见,以达到预防和降低相应风险的目的。尤其在征用土地、拆迁安置、环保治理等方面依法办事,防止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激化,从法律的角度上为政府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3、给律师更多参政议政的机会,在各级人大、政协,甚至党的代表大会,尽量争取律师作为独立的界别,有一定数量的律师代表或委员,更多的参政议政。一方面律师“法律专业人士”参政议政的独特作用能得到较好发挥;另一方面律师能够更多反映行业和基层民众的呼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衡司法强权,达到法治框架下的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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